第二十条

已废止

委托运营合同订立后,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出具授权运营委托书,其有效期限应当与委托运营合同的期限一致;委托方还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被委托的国有资产所在的公司。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