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第四章 抵押权登记/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第五十九条有效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最高额抵押合同;(二)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