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