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有效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在高等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院系,组建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扶持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学前教育专业,定向或者委托高等学校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双语幼儿教师等措施,加快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