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规划第十二条有效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禁采区、限采区的范围,并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