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区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对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核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