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划定并公布特区水域的船舶报告区,制定船舶报告管理规定。

船舶应当按照船舶报告管理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船舶进出港口动态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并向港口行政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