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在县城主要道路临街门店从事理发、餐饮等经营活动应当设置下水道或者排污设施,未设置的应当限期改造。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