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在县城内饲养家畜家禽应当圈养,交易或者屠宰畜禽应当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