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占用、挖掘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接收管理的城市道路、桥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