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市政设施的养护实行市场化运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财政资金安排的市政设施养护、运营项目应当依法通过招投标选择养护、运营单位。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