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需迁移、改建排水设施或者因工程建设影响排水设施使用的,应当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临时措施,保证排水畅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