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配套市政设施及其与外部市政设施衔接部分,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