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经费与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租赁、开办以及教师待遇、培训等资金补助及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平等对待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