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第九条已废止法工委应当将制定机关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专门委员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