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第七条已废止专门委员会审查规范性文件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制定机关说明情况、补充材料,制定机关应当如实说明、补充;也可以采用邀请专家参与审查工作、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