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