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第三章 组织第十四条已修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执法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二)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步骤;(三)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四)其他事项。执法检查组可以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