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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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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第三章 组织

第十四条

已修改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法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

(二)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三)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执法检查组可以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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