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规划第八条已修改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与乡(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林业、水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划相衔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