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规划第十条已修改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尊重农村居民意愿,在规划布局、建筑风格、色彩和景观设计上充分体现地方历史文化特点和民族特色。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