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六章 道路交通第三十六条有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符合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