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自治州发展专业农场坚持农民自愿、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自治州鼓励和允许州内外各类投资者创办专业农场。自治州鼓励和支持创办专业农场发展农业、畜牧业、特产业、林果业、渔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等多种经营。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