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专业农场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