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湿地保护恢复与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湿地保护先进技术,开展湿地保护的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