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湿地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湿地保护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湿地的保护和建设。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