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第二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第十五条有效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名称和人民调解标识,公开人民调解员名单、调解原则、工作纪律等信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