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因水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而移民的,所需移民经费应当纳入投资计划。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前期安置、补偿和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置移民,保障其正常生产生活和可持续发展,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