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已废止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有权对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场所、设施、证照等进行检查,被检查人应当配合。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