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条已废止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建立和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对受理的举报和投诉应当认真调查处理,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答复调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