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已废止

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便民市场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便民市场的管理规范和标准。

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便民市场设置规划组织实施便民市场的设置和日常管理。

设置便民市场应当规定经营起止时间。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