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已废止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道路功能,确定禁止、限制、允许设置便民摊点的街区范围、经营范围,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划定便民摊点的具体位置。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