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 生活垃圾管理第五十五条已废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企业、机关、院校等单位的食堂、餐厅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储存设施,单独收集、存放产生的餐厨垃圾,并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进行有偿运送、处理,不得随意进行处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运送到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所等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进行处置。违反规定随意处置餐厨垃圾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