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第二章 义工第十四条有效义工服务组织应当保障义工在服务期间的合法权益。义工服务组织可以根据义工服务的需要,为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义工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