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已废止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