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牧业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