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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植树造林

第七条

已修改

建立以杉木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和以油茶、油桐、茶叶、八角等商品经济林基地。保护发展以木兰科为主的珍稀濒危树种。发展庭院花木果树。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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