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木及林区的野生植物和动物。

森林,包括竹林。林木包括树木、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零点三以上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