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十三条已修改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木及林区的野生植物和动物。森林,包括竹林。林木包括树木、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零点三以上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