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十四条已修改保护森林资源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要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和防治森林病虫害的护林体系。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