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十)项、第三十四条规定,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