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湿地内从事科研、旅游等活动不符合湿地保护规划,造成湿地面积减少、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由有关湿地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