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出版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呈缴出版物的,广州图书馆或者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可以通知出版单位限期呈缴;仍不呈缴的,由市文化执法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