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地震构造环境。选择工程建设场地,必须避开活动断裂。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