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第十五条有效职能可以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不应当由国家机关承担的,不得设置议事协调机构。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