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第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议事协调机构时,应当明确承担其办事职能的具体工作部门,并由承担其办事职能的具体工作部门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登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