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种畜禽管理工作,县、区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种畜禽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