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种畜禽管理工作,县、区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种畜禽的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