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