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和保持其传统文化内涵、传统工艺流程、核心技艺的原真性,保持其原有的文化风貌。改变传统文化内涵、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不得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和销售。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