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代表性项目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作为特色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进入社区和校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