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城乡规划区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根据需要依法逐步打开。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